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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红桥湘潭道110千伏变电站链式结构网架优化工程穿越南运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天津红桥湘潭道110千伏变电站链式结构网架优化工程穿越南运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予以通过。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天津红桥湘潭道110千伏变电站链式结构网架优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拉管入土点位于南运河南侧的桃园里小区外公园,出土点位于南运河北侧新建小区前方绿地。拟建电缆管道穿越南运河处河段河势稳定,上下游安全距离内无港口及锚地分布,与相邻涉水设施的安全间距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出、入土点位置均位于航道通航水域以外,管道埋深富裕度较大,管道选址方案可行。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本工程穿越南运河处河段规划为内河VI级航道,目前处于不通航状态,同意《航评报告》选取100吨级货船(26米×5.0米×1.5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80座客船(23.8米×5.0米×0.8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选取120座客船(30米×8.0米×1.5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为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设计通航水位。本工程穿越南运河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2.7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8米(1972天津市大沽高程系,2015年高程)。

  (三)埋设深度

  同意《航评报告》关于工程隧道埋设深度的评价结论。

  本工程拟建电缆线路采用拉管方式穿越南运河,管道埋置于河床内,出入土点均位于河槽以外,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内,管道设计管顶位于规划航道底高程以下8.2米,考虑河床最大冲刷、应急抛锚后管顶以上最小覆盖层厚度为7.55米,满足通航要求。

  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工程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导助航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办法》和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我局航政管理处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部门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请局航政管理处按照《审核办法》的要求,对本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局审核。

  (三)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j.gov.cn/ZWGK6002/ZCWJ_1/GHJWJ/202403/t20240326_657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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