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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目前,原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处于关闭状态。

  为保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正常经营,优化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到期的,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原《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在2024年6月30日前,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调动的,请相关企业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调动申请表》、原单位解聘证明、新单位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发至业务邮箱:jxjtzj330096@163.com。对于需跨省调出的,我厅对证书调动申请审核同意后,将盖章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调动申请表》扫描件发回至企业电子邮箱。

  三、待我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运行后,原有《考核合格证书》须按照新规定,在系统中重新办理变更、延期等事项,换发新版《考核合格证书》。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调动申请表.doc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4/3/26/art_51842_4825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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